戶口本上已經有夫妻關系和子女關系。還需要派出所的證明嗎?
家庭與子女關系的證明由公證處證明。家庭與子女關系證明:1、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和《戶口本》;申請人已註銷戶籍的,提交原戶籍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記錄證明;2.申請人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申請人所在單位無人事部門的,由申請人檔案所在地或上級主管部門出具親屬關系證明;申請人無工作單位的,由其所在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出具本人與關系人的親屬關系證明;3、委托他人辦理公證的,應提交《授權委托書》和本人《居民身份證》;4.當事人應當提交居民身份證、戶口本或者護照、通行證等能夠證明其身份的證件;5.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文件和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