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農民工工資有哪些相關法律?
我國《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該法第九十壹條還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壹,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低於當地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四)解除勞動合同後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至於拖欠工資如何處罰,《勞動法》第壹百零五條規定:“違反本法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其他法律、法規已有處罰規定的,依照本法、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罰。”《勞動法》行政處罰辦法第六條也規定,用人單位存在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工資等問題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相當於工資和經濟補償總額壹倍至五倍的賠償金。妳可以再找公司負責人咨詢壹下。如果實在不行,可以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更多問題,請聯系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