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現實中,有各種各樣的案例,但中國的法律法規很厚,不可能面對每壹個具體的主導細節;因此,有必要要求擁有法律權力的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司法解釋,對普遍性案件的細節以及下級法院和法官的依法審判給予指導性和司法效力的解釋。
廣義地說,每個法官在具體應用法律之前都必須了解法律。因此,在做出判決之前有必要解釋法律。最高法院就具體應用法律問題作出的解釋是司法解釋。中國的司法解釋有時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根據法律賦予的權限就審判和檢察工作中具體應用法律問題作出的具有普遍司法效力的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