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四條經營者與消費者進行交易,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五條國家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國家采取措施保障消費者依法行使權利,維護其合法權益。
國家倡導文明、健康、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消費方式,反對浪費。
第六條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
國家鼓勵和支持壹切組織和個人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進行社會監督。
大眾傳播媒介應當做好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宣傳,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進行輿論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