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八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埋壓、圈占、堵塞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間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消防通道、消防車通道。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條* * *業主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管理規約。對隨意傾倒垃圾、排放汙染物或者噪聲、違規飼養動物、違章建築、占用通道、拒交物業費等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有權依照法律、法規和管理規約要求行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恢復原狀、賠償損失。
行為人拒不履行相關義務的,當事人可以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有關行政部門應當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