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法律上講,子公司是獨立的法人單位,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母公司不承擔連帶責任。但從法律上講,如果母公司未出資或母公司與子公司約定對子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則需要承擔連帶責任。
法律客觀性:
《公司法》第十四條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第十五條公司可以投資其他企業;但是,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投資人對被投資企業的債務不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