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宅公寓與普通住宅的區別如下:
(1)功能不同。公寓在保證基本居住功能的基礎上,更註重舒適性、功能的完備性、服務的合理性和結構的合理性。普通住宅是指按照當地壹般民用住宅建築標準建造的住宅房屋。
(2)居民不同。居民要註意居住環境、綠化、學校等配套設施;
(3)成本不同。如果房產證上註明公寓為住宅,費用與普通住宅相同。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最高年限根據下列用途確定:
(壹)住宅用地七十年;
(二)工業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
(五)綜合或其他用地五十年。
第二,住宅公寓可以落戶上學嗎?
住宅公寓落戶上學有兩種情況:
1,住宅公寓,70年產權,可落戶,可落戶學校,40年產權,不可落戶學校;
2、商務公寓,無法取得產權,無法入駐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