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此同時,各省也出臺了針對復讀生的銜接政策。只要符合條件的考生都可以在2021報名參加新高考,其中,復讀生從高二開始不需要參加合格性考試,只需要參加全國統壹考試中的語文、數學和外語三個科目,以及選擇性考試中的首選和再選科目。具體內容需要參考各省市教育考試院發布的最新消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第十七條國家實行學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學校教育制度。
國家建立科學的教育制度。學制內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設置、教育形式、學制、招生對象和培養目標由國務院授權的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國務院規定。
第二十壹條國家實行國家教育考試制度。
國家教育考試的種類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確定,由國家批準實施教育考試的機構承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