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的主要職責是:
1,保障律師依法執業,維護律師合法權益。
2.總結交流律師工作經驗。
3.組織律師業務培訓。
4.對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進行教育、檢查和監督。
5.組織律師開展對外交流。
6、律師執業中的糾紛調解。
7.法律規定的其他職責。
宗旨:團結和教育會員維護憲法和法律尊嚴,忠誠律師事業,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維護會員合法權益,提高會員執業質量,加強行業自律,促進律師事業健康發展,為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促進社會文明進步而努力奮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