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關於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第壹條用人單位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勞動關系成立: (壹)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二)勞動者接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由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償勞動,適用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3)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