현재 위치 - 법률 상담 무료 플랫폼 - 법률 자문 - 法人印章和手印的區別
法人印章和手印的區別
法律分析:1。法人代表印章的主要使用者是公司,包括公司和非法人單位,在對外交往中離不開印章。銀行等單位的印章與公司業務密切相關。這個印章應該印在所有的支票上,包括這個單位。

2.簽名章的主要使用者是個人,即個人印章,壹般與公司業務無關。即加蓋當事人姓名或單位名稱。使用票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簽章,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簽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權的代理人的簽章。

3.另外,法人代表本人也可以擁有這兩種印章,只是用途不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第七條票據上的簽章為簽名、印鑒或者簽名加印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