현재 위치 - 법률 상담 무료 플랫폼 - 법률 자문 - 突發事件期間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需要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突發事件期間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需要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相關規定,在突發事件期間散布謠言者應承擔行政處罰責任,構成犯罪的應承擔刑事處罰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壹條規定了編造並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預警信息,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虛假信息而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壹)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二)投放假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三)揚言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