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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草許可學校的最新規定
法律解析:《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第十五條規定:“煙草制品零售點的合理布局規劃由縣級以上煙草專賣局制定,並報上壹級煙草專賣局備案”。也就是說,幼兒園、中小學開辦煙草許可證的距離是由縣級以上煙草局規定的。由於地理區域、人口密度和經濟水平等因素的不同,政策也有所不同。壹般要求距離在30至300米之間。

新版《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三條明確規定,中小學、幼兒園周邊的煙草許可證有效期滿後不再延續。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將於2021年6月1日起正式實施,其中明確規定:幼兒園周邊不得設置煙、酒、彩票銷售點。

法律依據:《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三條第(二)有效期屆滿不再延續:(二)中小學校、幼兒園周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