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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郵寄給法院的起訴書需要多長時間?
法律分析:最長受理期限為七天。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起訴狀提交法院後,法院應當在七日內決定是否立案。符合立案條件的,應當決定立案並通知當事人;如果不符合立案條件,法院也會在七日內作出裁定,當事人對不立案裁定不服的可以上訴。此外,如果當事人提出上訴,應在收到判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法院提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壹百二十三條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法享有的起訴權。符合本法第壹百壹十九條規定的訴訟,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原告不服裁決,可以上訴。

第壹百六十六條上訴應當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並按照對方當事人或者代理人的人數提出副本。當事人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移送原審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