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是天生的,然後才有國家。也是在這個基礎上制定法律。沒有人自然沒有家國,有的人自然有家國。人是所有人類社會集合體的基本組成部分,正是無數人類的集合體才會讓家、國家、人類社會出現。如果壹個國家連基本人權都保障不了,那就意味著那個國家發生社會事件的可能性會迅速增加,壓迫和控制會無限增加,人民的自然權利會受到損害,越來越多的人會失去這種權利。
人權是人與生俱來的權利,民權是社會集體賦予的權利,法律是對其進行限制,保護個人和集體權益的權利。人權應該是至高無上的,但法律等同於它,限制它的無限權利,避免惡意侵犯。公民身份是集體的義務和責任,是利益和相互關系的體現,是社會權益的重要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