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十七條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
第五十八條法人應當依法設立。法人應當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住所、財產或者資金。設立法人的具體條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法人的設立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須經有關機關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