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第六條生產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有權依法獲得安全生產保障,並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義務。
第十六條國家實行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生產安全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