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法律規定的過錯是:
1)重婚罪必須滿足錯誤壹方與第三者結婚的狀態,即存在婚姻狀態。
2)配偶與他人共同生活,且配偶與婚外異性共同生活,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
3)家庭暴力,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對其家庭成員的身體和精神造成壹定傷害的行為;持續和頻繁的家庭暴力構成虐待。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必須是長期虐待和遺棄家庭成員,比如生病得不到治療、食物、照顧等等。
因此,正如大家通常所說的那樣,壹夜情、通奸、嫖娼等行為並沒有錯,離婚財產分割中受害方是否會得到照顧壹般要視具體情況而定。
3.認定丈夫的出軌行為是否屬於法律規定的照顧無過錯方的過錯行為。如果沒有,在財產分割上與普通離婚財產分割沒有太大區別。如果是過錯責任中的重婚或與他人同居,法院會考慮出軌方對婚姻的影響,在照顧女方的基礎上公平分割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