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簽署的辭職信或離職協議是否有效,與簽署地點沒有必然聯系。只要是妳真實意思的表達,不違反法律的規定,具有法律效力;另壹方面,如果是違法的,被欺騙或者脅迫,違背真實意思而簽訂的,則沒有法律效力。
民法通則
第五十八條下列民事行為無效:
(壹)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
(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依法不能獨立實施的;
(3)壹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行事;
(四)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五)違反法律或者公共利益的;
(六)經濟合同違反國家指令性計劃的;
(七)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無效的民事行為,自始就沒有法律約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