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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證詐騙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麽?
信用證詐騙罪的構成要件包括:1,客體是復雜客體,即國家信用證管理制度和公私財產所有權。2.客觀上表現為使用偽造、變造的信用證或者隨附單證、單據,使用無效信用證,冒用信用證以及以其他方式進行信用證詐騙活動。3.本罪的主體是壹般主體,可以由任何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並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構成。單位也可以成為本罪的主體。4.主觀上本罪只能構成故意,必須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目的。《刑法》第壹百九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壹,進行信用證詐騙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壹)使用偽造、變造的信用證或者附隨的單據、文件的;(二)使用無效信用證的。(三)騙取信用證;(四)以其他手段進行信用證欺詐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