현재 위치 - 법률 상담 무료 플랫폼 - 법률 자문 - 收據和收據的區別是什麽?
收據和收據的區別是什麽?
法律解析:收到上交的錢或物後,寫給寄件人作為證據的紙條稱為收據。領取標簽,接受金錢和貨物的憑證。收據是在收到他人或單位的錢款和貨物時寫給對方的壹種證明性申請。收據也叫收據。收據也是日常生活中常見的應用文文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金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