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第壹條為了規範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管理,增強應急預案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應急預案,是指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基層組織、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事先制定的工作預案。為了依法、快速、科學、有序地應對突發事件,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