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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責任約談機制有以下幾種方式。
法律解析:面試方式:采用雙向面試,可由總經理、董秘、副總經理或相關部門領導進行面試,也可由公司黨政幹部員工對總經理、董秘、副總經理及相關部門領導進行面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第三條安全生產工作應當以人為本,堅持安全發展,堅持安全第壹、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化和落實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建立生產經營單位負責、從業人員參與、政府監管、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的機制。

第四條生產經營單位必須遵守本法和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改善安全生產條件,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提高安全生產水平,確保安全生產。

第五條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第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具備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不得從事生產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