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詐騙罪的客體不是騙取其他非法利益。其目標還應排除金融機構的貸款。
第壹百九十三條貸款詐騙罪。壹般認為本罪的基本結構是:行為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實施詐騙行為,被害人存在錯誤認識。被害人基於錯誤認識處分財產,被害人取得財產並遭受財產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