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憲的法律不能被宣布無效。中國既不審查違憲,也不采用先例。它只對個別案件作出判決。對於“不適當”的法律,它可以向立法機關發送法律提案,建議修改或廢止。
憲法優於所有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地方性法規,這是無可爭議的。問題是中國的憲法是原則性的,沒有實際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