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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業藥師實施的系統是
執業藥師實行的制度是註冊制。醫藥行業是壹個特殊的行業,它的點點滴滴都關系著人們的生命健康安全。因此,對從事醫藥行業的人員有相對較高的準入要求。對於執業藥師來說,他們必須註冊後才能從事相關行業的工作。

全國執業藥師資格考試是全國統壹考試,考試合格後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證書》。執業藥師實行註冊制度,從事藥品生產、經營和使用的單位以及其他需要提供藥學服務的單位,應當按規定配備相應的執業藥師。

申請執業藥師資格證書的條件

1.取得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在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4年。

2.取得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2年。

3.取得藥學或中藥學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或碩士學位,在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1年。

4.獲得藥學和中藥學博士學位。

5.取得藥學或中藥學專業相應學歷或學位的人員,在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崗位相應增加65,438+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