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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規定商鋪物業費標準
國家規定的商鋪物業費標準如下:

1,政府指導壹級收費標準為每月每平方米1元;

2.二級收費標準為每月每平方米0.75元;

3.第三級收費標準為每月每平方米0.5元;

4.四級收費標準為每月每平方米0.35元。

商店物業費包括:

1、物業管理服務人員工資、按規定提取的社會保險及福利費等。

2、物業* * *部位和* * *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保潔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的綠化維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物業管理區域內固定資產的折舊費用;

7、物業* * *用部分,* *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險費用;

8.業主同意的其他費用。例如:物業的部位、設施、設備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費用。

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

業主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繳納物業服務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繳納物業服務費的,業主從其約定承擔連帶責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移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由建設單位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