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怖主義法》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協助和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反恐怖主義工作。對舉報恐怖活動或者協助防範、制止恐怖活動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以及在反恐怖工作中有其他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法律客觀性:
(壹)本罪的主要要件是壹般主體。年滿16周歲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構成本罪。(2)主觀要件主觀方面是故意,即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是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和煽動恐怖活動、危害不特定人和物的安全的行為而積極作為,並希望這種結果發生。過失不構成本罪。(三)客體要件本罪的客體是公共安全。(四)客觀要件本罪是行為犯,即只要行為人實施了制作、發行圖書、音像資料或者其他物品,或者教授、發布信息,或者煽動恐怖活動等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行為之壹,就可以構成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