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壹般由標題、正文、簽名三部分組成。
(1)標題
借據的標題壹般由語言名稱組成,即在正文的上半部分中間用較大字體書寫借據二字。有的在這個位置寫暫欠或今日欠的字樣作為標題,但這個標題的正文寫在下壹行的頂上。
(2)文本
(3)簽名
簽名時應附上被欠單位名稱和經辦人個人簽名,個人出具的借條應附上被欠方個人姓名。與此同時,簽署債務的日期。單位要蓋公章,個人要蓋私章。
擴展數據
寫借條註意事項:
1.借條是支付或索要欠款的憑證,所以寫借條時不要亂塗亂畫。同時,白條要好好保存,防止丟失。
2.借據是人們日常交往中的壹種借款憑證,壹般不具有法律約束力。所以必要的時候可以走壹定的法律程序,以防後患。
3.借據必須清晰可辨,不能塗改。如需變更,變更方應在變更處加蓋公章(私章)或個人簽名。
4.貨幣數字應該大寫。
5.需要註意的是,借條不同於借條,借條的適用範圍比借條更廣,借條所註明的債權債務關系也比借條更清晰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