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公益事業包括哪些事項?
1.救災、扶貧、助殘等需要幫助的社會團體和個人的活動;
2.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和體育;
3.環境保護和公共設施建設。
二、非法捐贈活動有
1.逃匯或騙購外匯;
2.逃稅;
3.從事走私活動的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第十二條捐贈人可以與受贈人就捐贈財產的種類、質量、數量和用途訂立捐贈協議。捐贈人有權決定捐贈的數量、用途和方式。
捐贈人應當依法履行捐贈協議,並按照捐贈協議約定的期限和方式將捐贈財產轉移給受贈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