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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企業退休職工醫療保險新規
根據華旅的查詢。破產企業職工醫療保險條例如下:

1,破產企業退休人員只有大病醫療保險,沒有基本醫療保險,這意味著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小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繳費年限。補充當地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年限,無需繳費即可享受職工醫療保險待遇。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七條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補繳至國家規定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