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軍人撫恤優待條例》,優撫對象是指: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軍人(含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現役指戰員);革命傷殘軍人;復員退伍軍人;革命烈士家屬、因公犧牲軍人家屬、病故軍人家屬;現役軍人家屬。不是所有的優撫對象都能享受養老金待遇。根據國家現行規定,革命傷殘軍人享受傷殘撫恤金;革命烈士家屬、因公犧牲軍人家屬、符合規定條件的病故軍人家屬享受定期撫恤金;享受撫恤生活補助的在鄉紅軍老戰士和西路軍紅軍老戰士;符合規定條件的紅軍失散人員和農村退伍復員軍人享受定期補助;少數帶病回鄉、醫療生活有較大困難的退伍軍人也可享受定期補助。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第十三條國家實行兵役登記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壹日以前,年滿十八周歲的男性公民,應當按照縣、自治縣、市、市轄區兵役機關的安排,在當年六月三十日前進行兵役登記。經兵役登記初審合格的,稱為應征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