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高速公路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禁止行人、非機動車、拖拉機、摩托車、電瓶車、全掛車、教練車、練習車、輪式專用機械(高速公路養護車除外)和設計最高時速低於七十公裏的機動車進入高速公路。進入高速公路造成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