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瑕疵認定的司法解釋
法律分析:瑕疵證據是指合法取得的證據,即具有證據的合法性,但在表現形式上存在壹定缺陷。不應壹概而論,而要看缺少的內容對案件事實是否起主要作用,是否有其他證據支持並綜合認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當事人對自己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幹規定》第六十九條下列證據不能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

(1)未成年人所作的與其年齡和智力狀況不相稱的證詞;(二)與當事人有利害關系的證人或者其代理人出具的證言;(3)有疑點的視聽資料;(四)不能與原件、原物核對的復印件、復制品;(五)無正當理由不出庭作證的證人證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