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不禁止丈夫和妻子成為同壹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合夥企業法》第十四條設立合夥企業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有兩個以上合夥人。合夥人是自然人的,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二)有書面合夥協議;(三)合夥人認繳或者實繳的出資額;(四)有合夥企業的名稱和生產經營場所;(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