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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遺產繼承法的最新規定
遺產房屋繼承新規1。有遺囑的,按照遺囑執行;2.沒有遺囑的,以法定順序繼承(1)配偶、子女、父母為第壹順序繼承人;(2)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為第二順序繼承人。由第壹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的;如果第壹順序沒有繼承人,則由第二順序的繼承人繼承。《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千壹百二十七條繼承順序為: (壹)第壹順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順序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第壹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如果第壹順序沒有繼承人,則由第二順序的繼承人繼承。本部分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部分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本部分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