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知債務人;
二是就債權轉讓達成協議;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轉讓權利或者義務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符合其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條: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權轉讓通知不得撤銷,但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