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相關沖突規範以確定哪些沖突規範適用於哪些事實或問題的過程。鑒定是對案件的定性。預備問題是為了解決案件而首先要解決的壹個或多個問題。
2.法律方面:準據法所屬國家的沖突規範所適用的法律不同於初步問題法庭的沖突規範所適用的法律。
第壹個問題是兩者得出的判斷結果會完全相反。如果兩者相同,區分主要問題和初步問題就沒有意義。
擴展數據:
由於預備問題在涉外民商事法律關系中是獨立的,因此有必要單獨考慮其準據法。當時,世界上沒有確定先決問題適用法律的統壹做法。理論上,大致有兩種相反的意見,從而形成了三種不同的意見:
梅爾基奧爾、溫格勒和馬丁·沃爾夫等學者認為,應通過適用主問題準據法所屬國的沖突規範來確定預備問題的準據法。這種主張強調附加性,認為預備問題和主要問題是兩個相互關聯的問題,以避免主要問題和預備問題之間可能的人為劃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