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鄉鎮建築工匠資格管理辦法》
第七條申請村鎮建築工匠資格證書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建築工匠資格審批申請表;
②身份證明文件;
(3)學歷或專業技能證書;
(四)承包工程的業績證明材料(包括業主對質量的評價)。
第八條建築工匠申請資質,由建築工匠向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報縣級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符合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由縣級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後頒發村鎮建築工匠資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