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九條* * *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