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監管函是壹種行政警示監管措施。當上市公司被證監會出具監管函時,意味著上市公司涉嫌違法違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三條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第十四條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