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被許可人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食品生產許可的。
法律依據
《食品生產許可證管理辦法》第五十條
許可申請人隱瞞真實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食品生產許可的,由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給予警告。申請人在1年內不得再次申請食品生產許可證。
第五十壹條
被許可人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的,由原頒發許可證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吊銷許可證,並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被許可人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食品生產許可證。
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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