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責任和刑事責任可以這樣理解:侵權責任是指民事主體因實施侵權行為而應當承擔的民事法律後果。刑事責任是指犯罪分子實施犯罪行為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依照刑法規定追究法律責任,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種刑事責任。
法律客觀性:
《民法典》第1165條。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依法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第壹百六十六條行為人造成他人民事權益損害的,無論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