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經濟法是指調整國家之間、國際組織之間、國家與國際組織之間、國家與他國私人個人之間、國際組織與不同國籍私人個人之間相互經濟關系的法律規範的總稱。它是隨著國家間貿易和經濟往來的增加以及國家對貿易和經濟活動的幹預而形成和發展的。
就國際經濟法的主體而言,它不僅包括國家和國際經濟組織,還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經濟實體。就國際經濟法的調整對象而言,它是廣義的國際經濟關系。國際經濟法規範是壹國調整涉外經濟關系的立法以及國際公約和國際慣例中各種法律規範的總稱。正是因為國際經濟法有其獨特的主體、調整對象和相應的法律規範,它才成為壹個獨立的法律部門,即獨立的司法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