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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可以申請公益性崗位?
法律解析:公益性崗位申請條件:(1)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2)女40歲以上、男50歲以上的下崗職工;(3)低保戶和邊緣戶家庭成員;(4)失業(下崗)夫妻;(五)失業的殘疾人、烈士和退役軍人;(6)撫養未成年人的單親;(7)貧困家庭未就業高校畢業生;(8)市政府根據就業需要確定的人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

第壹條為了發展慈善事業,弘揚慈善文化,規範慈善活動,保護慈善組織、捐贈人、誌願者和受益人等慈善活動參與者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進步,享受發展成果,制定本法。

第二條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開展慈善活動以及與慈善有關的活動,適用本法。其他法律有特別規定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