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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關於早教機構的最新政策
法律分析: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建立健全促進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政策法規體系、標準體系和服務供給體系。

充分調動社會力量的積極性,開展多種形式的嬰幼兒照護服務。

逐步滿足人民群眾對嬰幼兒照護服務的需求,促進嬰幼兒健康成長、廣大家庭和諧幸福和經濟社會持續發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

第四條廣告不得含有虛假內容,不得欺騙和誤導消費者。

第九條廣告對服務的內容、形式、質量、價格和承諾的表述應當清晰易懂。第二十四條規定:“廣告主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設計、制作、發布廣告,應當具有或者提供真實、合法、有效的證明文件,確認內容的真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