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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填表兼職的危害
法律解析:證券填單是指:招募者給證券填單人員壹定數額的現金,讓證券填單人員在其指定的證券公司開立證券賬戶,然後在指定銀行開立第三方存管銀行卡。這樣的危害是:1,虛假繁榮股市;2.幫證券經紀人冒充業績;3.以後想炒股,就去找他炒,也可以不找他。妳需要支付壹定的轉讓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壹百三十三條,證券公司接受證券交易委托,應當按照委托書載明的證券名稱、數量、競價方式、價格區間,按照交易規則代理買賣證券,並如實記錄交易情況;交易完成後,應當按照規定制作交易報告並交付客戶。

在證券交易中,確認交易行為和交易結果的聲明必須真實,以保證證券的賬面余額與實際持有的證券壹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