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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麽解決借錢的問題?
法律分析:如果借的錢不還,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要回:1。債權人與債務人協商解決,提醒對方盡快清償債務;2.如果債務人拒絕還款,雙方協商無效,債權人需要事先準備好借條等相關證據,然後可以向法院提交訴狀,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將依法受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三條證據包括: (壹)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數據;(六)證人證言;(七)鑒定意見;(八)勘驗筆錄。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第二百四十二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有權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從相關單位。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況查封、凍結、劃撥或者變更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查封、凍結、轉讓或者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的義務範圍。

人民法院決定查封、凍結、轉移或者變更財產價格時,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