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如果出票人根本無法履行付款義務,開具空頭支票的目的是為了騙取財物,持票人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要求追究出票人票據詐騙罪的刑事責任。法律依據:根據《刑法》第壹百九十四條、第二百條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五條規定,出票公司構成金融票據詐騙罪,可並處罰金,對出票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