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第壹章看守所民警執勤行為規範總則(試行)
第壹條為了加強看守所民警隊伍正規化建設,規範執勤行為,培養過硬的警惕性,樹立嚴格、公正、文明的執法形象,確保監管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和《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內部規定》,制定本規範。
第二條本規範所稱職務行為,是指看守所民警在執行職務時的言行。
第三條看守所民警執勤時必須嚴格遵守本規範。